鲁农法字〔2021〕7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

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执法大练兵活动作为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执法权威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强化经费保障,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自查整改,立足岗位需求,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练什么,强化应知应会、必用必学的基础知识和执法技能,着力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敢、不愿、不会办案问题,增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本领。

三、突出训练重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和执法为民理念。要以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综合运用集中教学、线上教学、现场教学等形式,加强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要以执法实践为重点,通过集中执法、联合执法等实践,全方位演练发现问题、调查取证、适用法律、制作文书等执法办案实务技能。要以心理保健知识为重点,通过开展基本队列会操、基础防卫、应急处置等训练活动,提高执法人员身体素质和抗压能力。

四、力求取得实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执法大练兵作为展示农业执法队伍素质形象、挖掘选树执法典型的重要平台,将执法大练兵的成效作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和执法人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着力营造“学本领、练技能、当标兵”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各市请于5月21日前将本市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10月31日前将本市大练兵活动总结报告,书面报送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执法大练兵活动中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和工作成效要随时报送。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