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在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到来和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签署《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系列决策部署,高水平构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有效衔接、优势互补、协同配合、服务大局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加快提升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促进种业科技自立自强,为农业强省建设和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有力支撑。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同时发布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粮食安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姜卫良出席签字仪式,并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共同签署《协议》。厅科教处、法规处、质监处、种子总站等单位和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

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农业农村厅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科学理念,把保护农业知识产权作为推进种业科技自立自强、建设农业强省的战略举措来抓,聚焦农业核心种源、关键技术和装备等领域,强化宣传引导,加大侵权打击力度,并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建立了协调会商机制,推动山东省以种业为重点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良好进展近年国家对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考核为优秀等次,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