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计财字〔2020〕32号


有关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为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升我省农业保险信息化管理水平,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等开发了山东省农业保险补贴与管理系统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平台”),对农业保险投保数据、财政补贴、理赔服务等进行监管。系统平台现已开发完成,将于近期上线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平台启用时间

即日起开展试运行系统平台,计划2020年8月1日开展正式运行。

二、系统平台主要功能

系统平台以规范保单数据、强化监管为目标,具备保单监测、校验检测、报表制作以及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监管部门与承保机构共享农业保险保单信息,利用大数据对比,对保单数据、保费补贴进行审核。

1.业务数据收集。承保机构采取“T+1”的方式形成次日业务数据上报系统平台,上报数据要求完整、准确、可靠和及时。空间信息采集。承保机构采用移动终端设备开展保险标的空间信息采集,并将保险标的空间位置以数字化形式上传至系统平台,确保空间位置采集与实际承保位置、数量相符。

2.保单数据审核。系统平台对承保机构提交的保险业务数据进行校验检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项基本检查、农户重复投保校验、非经营区域业务校验、地块重复投保校验、费率校验、补贴比例校验等,校验不通过的保险业务数据将退回承保机构修改或补充。

3.保险数据统计。系统平台每月10日前制作承保机构上月度的承保理赔统计报表,并发承保机构进行核对无误后,形成全省农业保险信息统计月报表。

4.补贴资金审核。系统平台数据作为财政资金结算审核依据,各市、县主管部门利用系统平台对辖区内保险数据进行汇总,通过系统平台打印补贴资金结算表,加盖公章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向经办机构拨付补贴资金。省财政厅、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系统平台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进行初步审核和汇总,不符合要求的不享受财政补贴。

5.绩效评价。各保险公司数据上报工作纳入农业保险绩效考核,从数据上报完整性(遗漏率)、准确性(错误率)和及时性(延迟率)等选择指标进行自动评价。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市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承保机构要提高认识,积极支持系统平台应用,做好配合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数据上传、维护,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与系统平台实现数据完全对接。

二是提高数据质量。承保机构要提高农业保险数据信息质量,定期抽样检测上传数据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数据漏报、错报和迟报。对历史数据的质量问题,各公司要与系统平台维护单位做好对接并及时解决。

三是及时上传数据。承保机构要按照要求报送数据信息,对校验不通过的数据和月报表的修改,一般要在5个工作日完成修改。2019年的历史数据整改、补传工作要于2020年7月20日之前完成。

四是做好沟通对接。系统平台维护单位安排专人进行服务对接。承保机构开展新增业务时,应在业务启动前20个工作日内将新险种条款发给平台维护单位。平台维护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口改造与发布工作,承保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公司的业务数据传输接口改造,确保新业务开展前接口畅通。

请各市汇总各市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平台管理人员信息表(样表附后),各保险机构将省级公司平台工作联系人信息,于7月1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电子版发送到邮箱nytjcc@shandong.cn,省里统一配置登陆账号,并于近期开展使用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刘迎增 0531-67866115

省财政厅金融处                 谢小雨 0531-82669604

北京睿思可迈科技有限公司 宋宁 15210610437(技术)


附件:1.农业保险补贴与管理系统平台应用人员信息表

          2.平台登陆网址及演示视频下载地址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7月3日           


附件1

农业保险补贴与管理系统平台应用人员信息表

           报送单位:XX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或保险机构)

单位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邮箱




















附件2

平台登陆网址及演示视频下载地址


系统平台网址:http://124.128.248.214:88/Home/Index

平台操作演示视频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i5kK0oVYZp5Sn9pmfg4cw

视频提取码:5p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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