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水平的提升,更好的发挥其带动农民增加收入、建设现代农业和促进乡村振兴的引领作用。临沭县四个坚持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生产要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配置。通过政策引导,优化存量、倾斜增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创造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二、坚持创新高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智能化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发展农业“新六产”,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体质增效,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各镇街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农业经营组织形式,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坚持合力推进。强化统筹协调,明确政策实施主体,压实部门责任,建立健全政策执行评估机制,发挥政府督查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促合力,共同推进政策措施精准落地见效。

四、坚持统筹兼顾。支持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建立小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能力,拓展小农户的生产经营空间,从根本上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让小农户有更多的获得感。